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调整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校教字〔2025〕5号)文件精神,音乐舞蹈学院于近期开展了院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调整工作。经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决定聘任曹妍等15位同志为专指委委员,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专指委主任
何 平
二、专指委副主任
靳 瑛
三、专指委委员
曹 妍 丁 岩 冯百悦 冯嘉慧 姜 微 雷 晗 李 君 李 遥 路 珊
石 磊 王蕊君 吴华山 夏炎彬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调整专指委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04月07日
联系人:罗美琪 联系电话:0756-7638132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