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
发布人:黄沁茹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次数:14 初审:梅松 复审:靳瑛 终审:何平 |
第一章、总则 (一)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室资源,确保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教室指学院除音乐厅和琴房以外的所有教室。 第二章、教室使用守则 所有使用教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维护教室卫生及环境,不在教室、楼道及教学区内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不随意张贴各种告示、字条等。 (二)教师监督学生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不得损坏讲台、黑板、板擦、桌椅、门窗、窗帘、电灯、电源插座、电扇、无线麦、室内设备(含多媒体设备)、墙面等公物(包括随意涂抹、刻画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赔偿外,学院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关闭空调及其他电源、关窗、锁门,将无线麦克和钥匙及时归还到三楼琴房管理室。 (四)教室内的各种家具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同意不得移出本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 第三章、教室的借用 (一)教室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计划内教学。在保证计划内教学的前提下,才可以借用教室。借用教室须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学生如需在课外借用教室,需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音乐舞蹈学院场馆使用申请表”后,再交到音乐舞蹈学院办公室201审批。 (三)舞蹈编导专业学生借用舞蹈教室分为两种情况:1.周一至周五上课期间,须凭舞蹈教师的本人证件借用教室。2.周六、日借用舞蹈教室,需在办公室老师上班期间(周一至周五8:20-11:40,14:00-17:00)到音乐舞蹈学院办公室201填写“音乐舞蹈学院场馆使用申请表”后,再交给办公室审批。(备注:如借用期间出现穿鞋子进教室,不及时归还钥匙,不关空调,不关音响设备,不锁门等违规情况,舞蹈教室以后的借用必须凭舞蹈教师的本人证件借用)。 (四)教师借用教室,先填写“音乐舞蹈学院场馆使用申请表”后,再交到音乐舞蹈学院办公室201审批。 (五)已借用教室,如遇学院统一安排活动,以学院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 (六)教师借出本人证件则表示同意学生借用教室,该教师对学生借用时间内教室的安全情况负责,包括教室设备的合理使用、设备的安全等,学生离开教室时必须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及时归还钥匙,否则将追责该教师。 (七)正常上课使用教室和师生借用教室,如出现没关空调、没关总电源、没锁好门窗、没关多媒体、没及时归还麦克风和钥匙的情况,音乐舞蹈学院将对负责教师实行“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计入教学事故”,如发生设备丢失的情况,使用教师有赔偿责任。 第四章、教室钥匙的领取 (一)学生或老师在课外领取教室钥匙,需凭“音乐舞蹈学院场馆使用申请表”到三楼琴房管理室,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借用钥匙。 (二)教师在上课期间领取教室钥匙,需凭教师本人或学生凭教师本人证件到三楼琴房管理室,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借用钥匙。 (三)舞蹈编导专业学生借用舞蹈教室,须凭舞蹈教师的本人证件或音乐舞蹈学院场馆使用申请表到三楼琴房管理室借钥匙,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借用钥匙。 第五章、教室钥匙的归还 (一)教师领取课室钥匙,完成本人的教学任务后,应当立即关好空调,锁好多媒体和门窗,及时将麦克风和钥匙归还到三楼琴房管理室,禁止老师们相互私传钥匙。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不及时归还钥匙,发生财产损失将追责于该借用教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音乐舞蹈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