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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黄沁茹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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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保证我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尽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院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安全工作与学院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四条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

第五条定期对学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消除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经常检查学院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

第七条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第八条保障学院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九条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十条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把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