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音乐舞蹈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的公示 |
发布人:黄沁茹 发布时间:2025-03-31 浏览次数:10 初审:梅松 复审:靳瑛 终审:何平 |
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调整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校教字〔2025〕5号)文件精神,音乐舞蹈学院于近期开展了院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调整工作。经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决定聘任曹妍等15位同志为专指委委员,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专指委主任 何 平 二、专指委副主任 靳 瑛 三、专指委委员 曹 妍 丁 岩 冯百悦 冯嘉慧 姜 微 雷 晗 李 君 李 遥 路 珊 石 磊 王蕊君 吴华山 夏炎彬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调整专指委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04月07日 联系人:罗美琪 联系电话:0756-7638132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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